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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5节(1 / 2)





  这点渺渺是感同身受的。

  她上辈子在病床上就经常幻想着,如果科学界出现重大突破,她的病躯能神奇地变得健康起来,一定要去做好多好多事情。

  去只有短视频软件上看到的网红地点打卡。

  去尝试很多户外活动,阳光下奔跑,雪地里飞驰。

  这时候,肯定不耐烦去教一个权宜之计才收的学生。

  渺渺把雨箫哥当成自己的好老师,同时也是好朋友,自然不愿意耽误他,等他彻底养好了身体,就恨不得立刻拽着他出去挑战铁人三项,感受新生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凝望着渺渺一本正经的小脸,黎雨箫又看笑了。

  能让人开心也是一种能力,他就从来没这方面的本事,也难怪雪笙喜欢她,对她有着无限的耐心——他这个小徒弟,就是有本事往那一坐,便让气氛和缓下来。

  他倾身,轻轻拍了渺渺的发顶。

  触感丝密柔软,彷佛在摸一只毛绒绒的小动物。

  以前,黎雪笙说要去那些猫咖狗咖喝下午茶,黎雨箫觉得不卫生,虽然他对小动物有着独特怜爱,偶遇到受伤的小动物,只要时间条件容许,就会尽量救治,但也不认为有必要特意弄一个地方,与动物一同进食。

  现在他多少能够理解了。

  所求的,就是所谓的治愈感吧!

  “嗯,既然我的病要治好了,那对你的课程的确不着急,你现在念着高中,正是学习的紧要关头。我这里,你可以等上大学后再捡起来。”

  事有轻重缓急,高考对华夏学子来说,实在太重要了。

  这点黎雨箫是拎得清的。

  何况……

  “至于你说我想做的事,确实有许多,我会在这段时间里全解决掉。”

  黎雨箫敛起眼,瞳眸浸上凉意。

  他这个学生胡编出来的版本,虽然听上去很荒谬,但也有可用之处。

  那些想趁他病重搞小动作的人,他一个都不会放过。

  而且,这一次就不是高高举起,轻轻放下了。

  只不过,这些没必要跟徒弟细说。

  渺渺望向他,他唇畔挂着笑,笑意却未达眼底,凉得煞人,似是一只在密谋颠覆全世界的狐狸,而她则是被暂时性当作同伴的兔子,紧张地动了动自己的长耳朵。

  靠,怎么越看越觉得雨箫哥不像好人。

  不像好人都是往温和了说的。

  根据渺渺多年看网文的经验,黎雨箫这一笑,就是标准的大反派。

  只是未等她继续脑补下去,黎雨箫便详细说了他要解决的事:“之前有两所大学想邀请我去办一个小讲座,我因为身体抱恙一直推辞着,这次终于有机会去了。还有,黎氏老家有数片山头,里面种满了药材,还有一些没研究出来具体作用的,我以前身体特别健康的时候,每年都会拿着医书亲自进山做研究,生病之后很久没去过了,这些都是我想做的事。”

  黎雨箫语调柔和地说完,让渺渺松一口气,替他感到高兴:“那真是太好了。”

  害,都怪她网文看太多,看上脑了。

  人均偏执狂/反派/大佬/黑月光,看谁都有悲惨过去,动辄就让全城惊惧。

  要警惕这种把虚拟代入到现实的思维方式啊!

  雨箫哥字里行间描摹出来的美好意象,太让渺渺跟着心神向往了,就像看到了水滴筹上的感人作文典范,等病治好了要去一展雄图,或是多陪陪家人。

  “嗯,”

  蓦地,黎雨箫啊的一声,似是想起了重要的事:“差点忘记了。”

  他从床头柜里翻出眼镜盒,里边是被布包裹着的金边眼镜,他将它戴上后,笑说:“答应你的半永久眼镜,得一直戴着了。”

  ……

  戴上眼镜后,淡化了黎雨箫五官的漂亮感,多了分疏冷。

  他还是很瘦,但骨相长得好,瘦弱只让他更加吸引人的注意力,生怕美人下一刻就要倒下。

  怎么评价呢?

  渺渺只能说,看上去更像大反派了。

  不过戴金边眼镜的斯文败类确实很香,被记住喜好的渺渺也给予了竖起大拇指的认可:“请务必把它焊死在脸上!”

  直至渺渺离开之前,房间里都洋溢着轻松温馨的气氛,谈论的内容也积极向上。渺渺把药留了下来,还多叮嘱道:“不要拿去化验,要完整地吃掉,如果实在忍不住拿去化验了的话……也得告诉我!要按时吃药,”

  她顿住,还是不放心:“我到时候打电话来提醒你叭。”

  黎雨箫活这么久,第一次被人当成不会按时吃药的小朋友。

  他本来想说他肯定会好好吃药。

  然而话到嘴边,却承了她的情:“好,那就拜托你了。”

  渺渺倒不是把黎雨箫当弱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