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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婆婆是重生的[七零]第655节(1 / 2)





  不过做买卖哪里管那么多哦,双方很快的商量好了价格,小伙子给了钱,把这些东西塞进包里,乐颠颠的奔着火车站去了。

  王自珍:“……这年轻小伙子,果然是不会买东西啊。”

  虽然这种东西真的是很实在,但是这东西它离谱啊!

  如果有人跟她说去沪市回来给她带了礼物,她打开一看是这个,肯定也是懵逼。

  当然,这种东西很实用总是很好的,可是实用归实用,出一趟院门回去带了裤衩子真是……王自珍挠挠头,好在,这小伙子买的东西还是实在的。

  许多年后,王自珍送他家思远去大学,正好又跟这个小伙子遇见了,他是送自己弟弟上大学,正好两个孩子是一个宿舍,这小伙子倒是认出了王自珍,遇见她还格外高兴呢。

  他说:“大姐,你是不知道,我当年来四九城买的裤衩子,平均下来一条比我们那边便宜将近一毛钱了,袜子一双也便宜了三分,我的老师还有所有同学都说我特别会买东西。大家都可高兴了,从那以后我们班级的采买都是我去讲价,嘿嘿。”

  当时王自珍十分感慨,果然,这青春洋溢的运动系男孩子,思路总是跟她这样的家庭主妇不一样。

  不过现在还不是许多年后,王自珍还在感慨这裤衩子做礼物的惊奇事件。

  因为遇到大客户,她这东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,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拨儿了。突然间,她在出站的人群里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。

  虽然十多年没见,但是王自珍还是一下子认了出来。

  这是娘家邻居家的儿子和儿媳,他们都跟王自珍一个村的,当年王自珍离开村里的时候,他们两个结婚两三年,也就比王自珍大哥两三岁,但是现在看起来足有四十好几。

  两个人都背着蛇皮编织袋,不知道来四九城做什么。

  许多年不见,乍一见到家乡的人,王自珍不是感动,反而有几分慌乱的警惕。

  不过很快的,王自珍就不担心了,因为她发现,这夫妻俩根本没有认出她,大概是因为她摆摊的关系,这两个人好奇的看了过来,不过火车站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摆摊儿,他们夫妻的视线在各个摊位好奇的看,看过了之后找了个位置蹲下来,似乎是等人。

  根本就没在她的身上停顿,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儿,根本没认出她。

  他们蹲的位置距离王自珍挺近的,但是他们却没有认出王自珍。

  王自珍抿抿嘴,又一想,明白了。

  她当初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刚成年,因为长期吃不饱又满山跑找吃的,黑瘦黑瘦的,头发枯黄,人也没精神,瘦瘦小小的一个。跟个野人一样。但是现在她一头黑黝黝的头发,她现在已经剪了短发,还烫了头。

  之前在服装厂做临时工也是好几年都在屋里,人白净了不少,也长了肉。

  再加上,她那个时候年纪小,现在张开了很多,自从来到四九城,大概是吃饱了的关系,个头还长高了一些。倒是和以前有点不同了。

  不过要说完全人不一样了,那也不可能,只能说,十多年不见,人的印象已经很淡了,再加上王自珍变了,所以当做陌生人也是理所当然。

  毕竟,在他们印象里,招娣是相当于被人买走的,都跟你娘家断绝关系了,哪里能过的好呢?

  王自珍照常卖东西,丝毫不以为意,既然人家都没认出来她,自然是无所谓了。其实就算是认出来,只要她不承认也一样是没问题的。

  毕竟她连名字都改掉了。

  没一会儿的功夫,就看一个女同志匆匆过来,直奔着这两位,叫:“哥,嫂子。”

  “呼!你总算是来了,吓死我们了,生怕跟你错过了。”

  王自珍对这个女同志没什么大印象,毕竟她离开家的时候也才刚成年,她垂着头照常卖东西,却竖起了耳朵。就听三个人寒暄了几句,倒是出人意料,听到了他们提到她娘家。

  这还是邻居大哥提出来的,他念叨说:“我知道小妹你最好,知道想着哥哥我们。隔壁家的招娣说是也嫁到四九城了,十来年都没回过家,更是没有来往,大婶子一提到她就要骂她是个白眼狼,白吃了家里的米粮。”

  工人装女同志翻白眼说:“得了吧,他家是什么嫁女儿?那是卖女儿,还指望人家回家不成?再说她就算是嫁人也未必是嫁到是四九城的城里,她那种条件,城里人怎么可能娶她?保不齐是嫁到周边的农村了。这嫁给一个二婚的,娘家又跟卖闺女一样,她自己想回家婆家也未必会同意吧。咱家我是个工人,又给他们家生了大孙子,那才有话语权。”

  “对对对,小妹你最厉害了。”

  女同志:“你知道就好,你回家也跟爸妈说少跟那家子来往,我是顶顶看不上他们家。”

  邻居大哥赶紧说:“我知道的,咱们两家没有太多来往的,他家现在脾气还大了呢,这生了儿子就是不一样,就是比以前更凶了。你看他们家以前老实巴交的,那是因为没有儿子,现在人家有了儿子,可真是不一样了。腰杆子直的很,整天跟个老爷子似的,动不动就他儿子,像是只有他家会生儿子一样他,十来岁的孩子一点也不懂事儿。惯的不成样子,还来咱们家院子里拔菜呢,气死咱妈了。”

  “我上次回家听妈说过了,所以我说别理会他们家。”

  “我晓得,我这也是来到四九城才想到当年招娣是嫁到四九城的,这说起来她是嫁的最远的,不管嫁的好不好,总归是不会被娘家拖累,他家几个姐妹一起养着父母还养着弟弟,一副将来就靠弟弟的样子,村里人看了都笑话呢。他们家把孩子惯的不成器,小小年纪就胡作非为的,之前还欺负你侄子呢,我烦死他了,这种熊孩子将来还有什么指望。一个个都是糊涂的,嫁了人还没有底线的帮扶娘家。他家这两口子竟然就指望着女儿,也不上工了,人家谁家的老人五十多就不干了?更不要说他家还有个十来岁的儿子呢,没有老爷子的命倒是想要享老爷子的福。”

  “这种人离远点。”

  “晓得。”

  “走吧。”

  “妹妹这边真热闹啊……”

  王自珍这个时候也卖的差不多了,眼看几个人说着闲话离开,她倒是有几分别样的感触,这怎么也想不到,竟然偶然遇见了旧邻居,更是知道了娘家的情况。

  王自珍有几分恍惚,不过很快的,她坚定下来。

  她早就不是王招娣了,既然走了,就一定不会再回去了,别人怎么样是别人的事儿,她得过自己的生活,她的人生是绝对不会被弟弟两个字束缚住的。

  她自己还有三个孩子呢,她不可能为了一个弟弟,耽误了自家的孩子。

  她想到从小到大的事情,她记得那个时候姐妹们挤在一起睡觉,大家都很希望有一个弟弟。因为有了一个弟弟,爸妈就不用在生孩子了,他们家人少就少一个人分饭吃了。

  而且啊,她们以后嫁人也有一个兄弟“撑腰”了。

  当时王自珍只顾着饿的扁扁的肚子,没有想那么多。但是她想,几个姐妹还真是从小到大都一样,他们小时候希望有一个弟弟,现在有一个弟弟果然是付出一切。

  只有她,像是一个异类。

  不过王自珍耸耸肩,大踏步往家走去。

  她不是异类,她才是正常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