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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节(2 / 2)


  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。

  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,满眼皆是碧翠,期间鸟兽虫鸣。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,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。

  那一张清俊侧脸,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,却又活的那样恣意,不存于世。

  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,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“谪仙”。

  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。

  清澈的眉眼微颔,长睫随着呼吸轻动,在一片翠绿之间,安静的,那样空灵出尘。

  仿佛只是那样坐着,便能如画。

  然而,“好梦”不常有。

  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,“谪仙”大人突然抬眼,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。

  “你觉得这兔子,是红烧还是清蒸?”

  他说这话的时候,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,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。

  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。

  “烤的吧。不然太肥了,吃起来会腻。”

  于是,两厢都满意了。

  她承认,他和她都不是什么“善男信女”,成仙什么的,还是算了吧。

  用过晚膳之后,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。

  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,事实上,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,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,另一个人陪着发呆。

  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“草长莺飞”,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。

  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,她转脸对苏月锦说。

  “我给你讲讲,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?”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兔子肉,烤着吃,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?

  擦口水。

  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。

  果然我也不是“善男信女”,呜呜,捂脸退下。

  ☆、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

  认识林羲和那年,沈衡只有十一岁,刚来到上京不久,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。

  当然,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,和身份地位的意识。

  事实上,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,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,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。

  也时常搞不懂,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,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。

  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,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。

  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,因为白眼这东西,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。

  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:“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。”

  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,跳着脚说:“你等着,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。”

  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。

  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,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,显得煞有架势。

  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,十分赞赏的说:“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,颇有些气质。”

  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,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,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。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,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。

  犹记得当时,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。

  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,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,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。

  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“你好大的胆子,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。”

  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:“这话,原是骂人的吗?”

  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,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。

  她的原话是:“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,那都是有银子的,多上些好菜上去。”

  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?

  还是说,这话得改成,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。

  回家之后,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,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。

  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,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,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。

  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,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。

  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,信誓旦旦的说:“您放心,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。”